本网讯(党委巡察办)3月26日上午,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在校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朝荣,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新发出席会议,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朝荣主持。
会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办关于2020年学校巡察工作总结和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的汇报,讨论审议了《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并对十一届学校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

会议指出,自2020年4月,学校党委决定成立巡察办公室以来,学校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服务保障学校发展这个大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校内巡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要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有序推进届内巡察工作,兑现届内巡察全覆盖的承诺。坚持从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出发,将巡察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两级巡视整改工作相结合,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聚焦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高校特点,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将巡察监督嵌入学校整个监督体系,紧盯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将巡察作为联系群众纽带的综合监督平台,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构建巡察监督联动贯通新格局。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找问题、抓整改、促发展”,建立完善整改责任落实、上下联动贯通整改、整改评估等机制;要尽快组建巡察干部人才库,将巡察干部人才库作为干部成长摇篮,做好培训工作,进一步打造“巡察铁军”;要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在积极探索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