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学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12月28日—29日,学校党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分别向音乐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党委(总务处、校医院)进行了现场反馈。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学校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家平,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林,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新发分别参加各组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单位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序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事业发展,在落实、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各被巡察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有不足,落实省委巡视、综合考核、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反馈指出,巡察担负着“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反馈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抓实整改监督等举措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实效性,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在反思总结中查摆问题根源、在建章立制中扩大整改成果、在持续用力中巩固整改成效,真正做到解决一些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让师生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的成效就在身边、就在眼前。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发现问题客观、提出建议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各单位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向音乐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向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外国语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馈巡察情况
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向总务党委(总务处、校医院)反馈巡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