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0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五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抽调纪委办、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副组长等11名同志组成四个评估组,对第五轮巡察的四个单位进行整改成效评估。
评估组深入被巡察单位,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了实地评估。本次评估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指标体系,设置“4+1”指标即责任落实、整改实效、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指标和创新工作评价指标,旨在凸显日常监督综合评价,并鼓励被巡察单位创新改进整改工作方式方法;突出了量化评价,对各观测点赋予分值,运用加减分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估结果按照得分确定等次;扩大了满意度测评及谈话范围,在评估中将满意度测评范围扩大为被巡察单位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生代表,除与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谈话外还增加了与学生代表谈话的环节。被巡察单位除在单位官网上进行整改情况通报外,还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据悉,学校第五轮巡察四个被巡察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352条,废改立制度88项。此次评估通过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过筛式”评价,既督任务、督成效,又查责任、查作风,全面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下一步,学校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将着力发挥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不断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