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7月13日—14日,学校组织开展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成立两个评估组,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谢超峰,校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部副部长余妍霞分别担任第一、第二评估组组长,抽调组织部、纪委办、巡察办、第一轮巡察巡察组成员等同志参加。

评估组结合各单位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与台账,分别深入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4个单位,通过查阅整改支撑材料、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了成效评估工作。评估前,为扩大整改情况知情度,了解师生满意度情况,巡察办指导被巡单位在教职工大会和单位网站上开展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并通过“码上巡”系统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进行整改满意度测评,共完成测评问卷627份。评估期间,评估组严格对标学校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聚焦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师生满意度、综合评价和创新做法等五个方面,明确各观测点赋予分值及加减分依据,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形成4份评估报告,并提出评估结果建议。


据悉,针对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90个问题,4个被巡察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351条,“废改立”制度文件58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41件。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着力发挥巡察整改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扭住重难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推动改革、实现各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