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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时间:2026-10-19 编辑:周青松 预审:瞿津津 终审:谢超峰 点击量: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8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外国语学院党委、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校办企业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常规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省委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聚焦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建融入企业治理情况,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加强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职工队伍建设情况,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学校党委巡察办公室设立信访举报平台: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陆信访举报平台。

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2.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3.意见信箱:花津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楼电梯口;

4.电子邮箱:ahsdtwzhq@163.com;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5055753765(只接收短信)。

(二)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2.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3.意见信箱:花津校区学苑南楼6号楼1楼楼梯口右侧墙面;

4.电子邮箱:asdxcd1@126.com;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8298267402(只接收短信)。

(三)外国语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2.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3.意见信箱:花津校区外国语学院北楼一楼至二楼楼梯转角处;

4.电子邮箱:15255388086@163.com;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5255388086(只接收短信)。

(四)生态与环境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2.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3.意见信箱:花津校区清源楼B栋1楼大厅;

4.电子邮箱:ahnudslxcshxy@163.com;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9155358858(只接收短信)。

(五)校办企业

1.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2.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3.意见信箱:花津校区桃李苑餐厅门口(东侧)、赭山校区图书馆南面门口;

4.电子邮箱:ahnudsxcz@163.com;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5298384727(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